为贯彻落实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冰雪产业的实施意见》(吉发〔2016〕29号)和《吉林省“百万学生逐雪嬉冰”工程实施方案》(吉教体〔2016〕29号)文件精神,紧密结合“立德树人”和“终身体育”教育理念,我校体育教学部组织2016级学生开展滑雪运动教学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、时间
第17、18周(12月25日—1月5日)为体育课滑雪教学周,一次学习3个小时,每个学生可参加1次。
2、地点
吉林市龙潭区鸣山绿洲滑雪场,距离学校15分钟车程。
3、组织形式
由学校统一组织,体育教学部具体负责教学,按照体育课专项班级开展教学。学校组织大型客车负责学校与滑雪场的往返交通。
4、费用滑雪场向每名学生收取39的费用,包括滑雪费和保险费。其中保险费为3元,意外伤害保额为2万元,伤残死亡保额为20万元。39元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。
5、本次滑雪运动教学为自愿参加,如不愿意承担滑雪费用或因某些原因不愿参加滑雪运动学习,体育教学部将统一安排其它的体育教学内容。
6、体育部在滑雪运动教学过程中将会严格管理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安全。但滑雪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,如学生出现运动伤害事故,将由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理赔,学校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赔偿。
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,如您同意让其参加此次学校组织的滑雪运动教学,请下载附件《关于吉林化工学院开展滑雪运动教学的家长致信》并打印,签署“同意”字样并签名,请将签字后将纸质版邮递给学生,由学生统一交体育部。
附件:http://lz.jlict.edu.cn/uploadfile/2017/1211/20171211124459209.doc